申请社保费缓缴网上办理操作步骤
2022-11-04 14:12:33

根据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28号)要求,5类特困行业、17类扩围行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都可以通过线上方式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按规定享受缓缴的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在政策到期后采取分期或逐月方式,于2023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补缴到位。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补缴期间认定为正常缴费状态,不作欠费处理。

参保单位申请社保费缓缴网上办理操作步骤

01参保单位以单位登录方式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单位所属行政区域,并点击进入单位办事界面。

02点击“社会保险”事项,搜索缓缴社保费申请,点击申报进入缓缴信息录入界面。

03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录入缓缴申请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行业类型、还款方式以及需要缓缴的相关险种等信息。点击增加,在缓缴信息列表生成缓缴信息。

04下载承诺书,填写后以PDF、JPG、PNG格式(最大不超过10M),点击右侧材料列表栏界面进行上传。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05网上申请缓缴办理成功后,可以在单位办件界面查询受理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此事项的已办结指的是缓缴申请已办理成功,并不是指已经通过审核!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反馈给单位,审核未通过的则会退回并反馈未审核通过原因。

06申请缓缴并通过审核的单位若是想停止缓缴社保费,也可以在网上办理单位缓缴停止。通过单位办事界面,搜索单位缓缴停止,并点击申报。进入申报界面后,系统会在缓缴信息列表栏自动显示缓缴信息,勾选需要停止缓缴的部分,点击确认提交,就办理成功了。

政策咨询:人社12333

联系方式:

镇江市社保中心85340085

镇江新区办事处8317032387053777

京口区社保中心8998033589981180

润州区社保中心8198835381988355

丹徒区社保中心80896076


(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