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2023-05-12 18:06:02

镇人社发〔2023〕30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处室、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相关要求,决定实施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促进并重,坚持政策激励和服务助力并举,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帮扶并行,充分挖掘就业渠道,做实做细就业服务,兜牢青年就业底线,引导转变就业观念,健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促进机制,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重点任务

(一)企业吸纳政策激励行动。要加强与中小企业的供需对接,为中小企业进校招聘提供便利,引导更多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落实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按月将中小微企业新增参保人员数据与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等数据进行比对,确定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主动联系推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性次扩岗补助等政策内容,支持企业开发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通“绿色通道”,推广“直补快办”模式,做到随申请随确定随审核随发放。开展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行活动,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

(二)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的对接协同,积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录(聘)规模。在2023年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招录计划设置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倾斜,加快实施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定岗特选计划。发挥国有企业稳就业示范作用,组织国有企业大力挖掘应届毕业生招聘就业岗位,全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并适当向本市高校毕业生倾斜。拓宽高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空间,积极提供基层医疗卫生、农村特岗教师、养老服务、社区工作者、公安辅警和科研助理等就业机会。

(三)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行动。积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在资金、场地等方面向毕业生创业者倾斜,为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孵化、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开展更加多元的创业指导和交流活动,组织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路演观摩、创业园区参观等活动,开展创业导师面对面、企业家座谈、创业沙龙等互动交流,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马兰花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服务,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搭建资源对接平台,组织参加各类创业赛事活动,结合实际打造地方特色创业活动品牌,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健全创业孵化平台,提供政策代办、成果转化、跟踪扶持、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

(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各地要以“职引未来”为主题,深入实施大学生“聚镇”和青年人才“归雁”计划,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招才引智“镇江日”等招聘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提升品牌影响力。要加密各项综合性招聘和小型专场招聘活动频次,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要逐校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信息筛查,精准识别岗位群体,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五)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校内延伸,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一校一策”与高校对接,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开展院校就业服务活动,组织结对帮扶,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加强部门衔接,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支持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提供身边服务。

(六)就业服务百日攻坚行动。从9月份开始,及时将省反馈我市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按照户籍属地管理原则推送各地。各地要依托基层人社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失业登记、业务经办、走访摸排等途径进行实名登记,及早锁定服务对象,将本地户籍和到本地求职的毕业生纳入登记范围。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面落实实名帮扶,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确保实名登记率和服务率达100%。

(七)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积极动员青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探索设置本地适合青年的职业赛项,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八)就业见习扩容提质行动。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镇江人才在线”等宣传就业见习,开展“月月见习双选会”和就业见习进校园、进基地、进园区等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全年募集见习岗位数不少于6600个。

(九)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开展结对帮扶,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十)就业权益保障护航行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强化信息共享和服务支撑,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重要意义,作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认真落实计划各项任务,聚焦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急难愁盼问题,强化举措,创新方法,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充实细化计划内容,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落实举措,向社会公开活动安排,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积极性,组织开展好各项行动。

(二)强化工作推动。各地要完善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建立工作推进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挖掘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出一批“实干奋斗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激励作用,引导青年树立正确就业观、成才观,通过劳动和奋斗,更好实现人生价值。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30日